Saturday, January 05, 2008

Lesson 16 問題回覆

lickie said...
行為藝術是包含在街頭表演的人嗎?如在台北地下街拉小提琴等..這些人也是行為藝術的一種嗎?..那如綜藝節目也是行為藝術的一種嗎?

neqq said...
老師,依照行為藝術的定義來講的話,像以前那種上仟人聚在一起,然後一起脫光光的行為,是否也算行為藝術呢?

maggie.tso(954111115) said...
行為藝術應該是空前的、新奇的、無先例的和從未有過的經驗。難以評論、檢驗和批評,因為通常每一行為藝術都是首創的。行為藝術是非常時尚即時的,意謂著它們是與現時今日相關聯的,因為在發想與表演之間的時間是非常短促的。行為藝術或可與觀眾們產生味覺、嗅覺以及聽覺的互動,通常此類互動在傳統的電子媒體、媒介和一般劇院中是無法達成的,也因此行為藝術的觀眾多只是小眾。(但小眾並非絕對的定義)行為藝術是創造力的極至表現,其核心價值即為發現所有創造靈感的可能性。行為藝術的演出是以特定的物件和行動來佔據一個環境空間的一段特定時間。籌備演出時間的限制使得行為藝術難以精心設計道具與佈景,也因此它的演出成本極低。行為藝術的經濟便捷特性甚至可以在小咖啡館中表演。小眾的觀眾群(大約30人)使得表演者可以直接給予觀眾物件來達成表演目的,例如:金錢或是食物。行為藝術通常非常簡短,大約15分鐘左右,同時它的精簡也造成一個問題:觀眾通常不會專程來參加如此簡短的演出節目,因此,行為藝術的集體展演是會比個人演出有著較佳的效果看了以上定義比較像行為藝術的應該是"魔術表演"比較類似,或是街頭默劇的表演,"千人裸體"應該是為訴求某種目的表達行為?就像抗爭一樣吧!?

紹涵 said...
老師:那柯賜海也算是行為藝術嗎?

Wesley Chen said...
回覆:lickie,行為藝術並不包含你所提出的幾種(街頭表演可能有些例外,綜藝節目絕對不是),行為藝術比較偏向以看似無意義且荒謬的舉動來闡述或是質疑一些在文化層面的問題:例如,藝術、哲學甚至於社會學上的基本意義。

回覆:neqq,上千人脫光光的行為的目的為何?我想一定有某些目的或是訴求,只要表演藝術設計者有一種解釋,就是一種行為藝術。

回覆 maggie.tso,街頭默劇也許有可能是,但是默劇還是太有「形式」了,魔術表演不是,「千人裸體」可以歸類在行為藝術之列。

回覆 紹涵,可憐被抓去關的柯賜海,他的行為在他人眼中是荒誕的,但是如以藝術的眼光來詮釋或定義,或許可以賦予一些有趣的面向。但是有一個重點是,柯賜海在行動的過程中,從未認為自己是在表演,所以我無法認為他是一種行為藝術。